合約合作前風險:高風險編輯審閱通過
公關危機條款怎麼寫?品牌與 KOL 都需要退出權
危機條款不應只有品牌能因創作者爭議解約;商品召回、品牌違法、重大消費糾紛與經營者爭議,也可能傷害創作者。
30 秒答案
危機條款不應只有品牌能因創作者爭議解約;商品召回、品牌違法、重大消費糾紛與經營者爭議,也可能傷害創作者。
你要先知道的重點
- 「可能傷害品牌」過於主觀,需設定重大性與處理程序。
- 暫停、下架與終止是不同層級。
- 危機發生時已完成工作仍需合理結算。
合約檢查清單
- 觸發事件
- 查核與通知
- 暫停或終止
- 費用及素材善後
品牌下一步
- 建立雙向條款。
- 先設事實查核與短期暫停。
- 依責任來源決定下架及費用。
創作者下一步
- 保留對產品安全事件暫停推薦權。
- 避免因未證實傳聞立即承擔全部損失。
- 要求品牌即時提供召回與消費者處理資訊。
情境範例
若品牌產品被主管機關要求回收,創作者應能先下架導購,而不是因仍在合約期被迫繼續宣傳。
公司喵 × KOLpedia
先查合作公司的公開資料
輸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,前往公司喵查看公開資料。查得到登記不代表交易安全,仍要核對聯絡人、代理關係、付款與合約。
常見問題
任何負面新聞都能解約嗎?
不宜,應考量可信度、重大性、與合作的關聯及是否可補救。
舊貼文要不要刪?
依事件風險與合約處理;必要時先停廣告與導購,再決定永久下架。
資料來源與審閱狀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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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:2026-07-24。狀態:KOLpedia 編輯審閱通過;未經律師、會計師或主管機關專業審閱,本文不構成法律、稅務或會計意見。